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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08 查看人數:73

合同制度

合同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業(yè)運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起草、審批、執(zhí)行、變更、終止和糾紛處理等。這一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在合法合規(guī)的基礎上,有效維護自身權益,降低業(yè)務風險。

包括哪些方面

1. 合同起草規(guī)范:明確合同的基本結構,規(guī)定合同內容的編寫標準,包括合同各方的名稱、標的、數量、質量、價格、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

2. 審批流程:設立嚴格的合同審批流程,涉及合同的法律審查、財務審核、業(yè)務部門確認等多個環(huán)節(jié),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3. 簽署管理:規(guī)定合同簽署的權限,確定何種合同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以及電子簽名的有效性。

4. 履行監(jiān)控:設定合同履行的監(jiān)控機制,包括進度跟蹤、付款控制、質量檢驗等,確保合同條款的執(zhí)行。

5. 變更與解除:明確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程序,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6. 糾紛處理:建立合同糾紛的解決機制,包括內部協(xié)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途徑。

7. 歸檔與保密:規(guī)定合同的歸檔方式和期限,強調合同信息的保密性,防止敏感信息泄露。

重要性

合同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風險防控:通過規(guī)范合同流程,可以識別和規(guī)避潛在的法律風險,減少因合同糾紛導致的經濟損失。

2. 維護權益:清晰的合同條款有助于保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確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3. 提高效率:標準化的合同流程可以提高合同簽訂和執(zhí)行的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延誤。

4. 建立信任:良好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企業(yè)形象,增強合作伙伴的信任。

方案

1. 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合同的起草、審核、執(zhí)行和糾紛處理等工作,確保專業(yè)性。

2. 定期組織合同管理培訓,提升員工的合同意識和法律知識。

3. 制定合同模板庫,針對不同類型的合同提供標準化模板,簡化起草工作。

4. 引入合同管理系統(tǒng),實現合同的電子化、自動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5. 定期評估和修訂合同制度,適應法律法規(guī)的變化和企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通過上述措施,企業(yè)能夠構建起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為企業(yè)的穩(wěn)健運營提供有力保障。

合同制度范文

第1篇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了提高公司采購效率、明確崗位職責、有效降低采購成本,滿足公司對優(yōu)質資源的需求,進一步規(guī)范物資采購流程,加強與各部門間的配合,特制定本制度。

一、請購及其規(guī)定

1. 請購的定義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guī)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 請購單的要素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以下要素:

⑷ ⑸⑹⑺⑻⑼⑽⑾⑿⒀⒁⒂ 請購的部門; 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請購的用途; 請購的物品名; 請購的物品數量; 請購的物品規(guī)格; 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請購的物品的要求時間; 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請購單填寫人; 請購部門主管; 請購單審核人; 采購副總審核; 財務審核人; 公司總經理。

3. 請購單及其提報規(guī)定

⑴ 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采購部門;

⑵ 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⑶ 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⑷ 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⑸ 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⑹ 涉及到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單子文檔也需一并提交;⑺ 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征得同意后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xù)后補。⑻ 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⑼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采購部。

4. 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⑴ 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⑵ 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⑶ 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二. 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fā)規(guī)定

1. 請購的接收要點

⑴ 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guī)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⑵ 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guī)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⑶ 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⑷ 對于不符合規(guī)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 請購單的分發(fā)規(guī)定

⑴ 對于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⑵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yōu)先處理;

⑶ 無法于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⑷ 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征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 采購周期的規(guī)定

⑴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qū)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⑵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⑶ 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提報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時應向領導說明原因;

⑷ 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yōu)先采購的策略。三. 詢價及其規(guī)定

1. 詢價前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guī)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 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yōu)先處理;

4. 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結構詢價;

5. 對于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 詢價時對于相同規(guī)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7. 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四. 比價、議價

1. 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 對于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后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 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于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 參考目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五.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 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 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六. 合同的簽訂及其規(guī)定

1.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xié)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⑴ 合同正文應包含的要素1) 合同名稱、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2) 采購物品/項目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單價、總價及合同總額,清單、技術文件與確認圖紙是不可分割的部分;3) 包裝要求;4) 合同總額應含稅,特殊情況應注明;5) 付款方式;6) 工期;7) 質量保證期;8) 質量要求及規(guī)范;9) 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辦法;10) 雙方的公司信息;11) 其他約定。

⑵ 合同簽訂及其規(guī)定1) 如涉及到技術問題及公司機密的,注意保密責任;2) 擬定合同條款時一定要將各種風險降低到最低;3) 為防止合同工程量追加或追加無依據,打包采購時要求供貨方提供分項報價清單;4) 遇貨物訂購數量較大且價格較大或難清點的情況時務必請廠商派代表來場協(xié)助清點;5) 質保期一定要明確從什么時候開始并應盡量要求廠商延長產品保質期;6) 詳細約定發(fā)票的提供時間及要求;7) 與初次合作的單位合作時,應少付預付款或不付預付款;8) 違約責任一定要詳細、具體;9) 比價匯總表巡簽完畢后方可進行合同的簽訂工作;10) 合同簽訂應按照附表七(合同審查批準單)的格式對合同初稿進行巡簽審查;11) 合同巡簽審查通過后應由公司領導簽字,加蓋公司合同章方可生效;12) 簽訂的所有合同應及時報送財務部門。七. 付款及合同執(zhí)行

1. 付款規(guī)定

⑴ 按照進度付款的采購項目必須確保質檢合格方可付款;

⑵ 按照貴公司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的合同在付款時應填寫附表八(資金支出審批單),該審批單巡簽我那比后提交財務部付款;

⑶ 財務部門在接到付款審批單后應在3天內付款,以免影響合同的執(zhí)行和供貨周期,遇特殊情況狂延期付款的應及時通知采購部并匯報公司領導。

2. 合同執(zhí)行

⑴ 已簽訂合同由采購部項目負責人負責跟進,由采購部負責人進行監(jiān)督,如出現問題,采購部應及時提出建議或補救措施,并及時通知請購部門及公司領導;

⑵ 已簽訂的合同在執(zhí)行期間,應及時掌握合作單位對于合同義務和責任的履行情況,跟蹤并督促其保質保量,按時履約;

⑶ 合同在履行期間應按照上方約定嚴格執(zhí)行合同,遇未盡事宜應及時協(xié)商并簽訂補充合同。八. 報驗與入庫

1. 報驗

⑴ 供應單位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采購部應及時的通知質檢部門進行驗收;

⑵ 對于不同類型的合同的標的物的驗收標準參照公司質檢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⑶ 達到質檢和報驗條件的合同標的物應在第一時間報請質檢部門進行質檢、驗收;

⑷ 質檢部門在接到采購部報驗通知后應及時報驗,并出具報驗結果證明書,對于質檢不及時延誤生產部門使用或不能入庫的情況質檢部門應負主要責任;⑸ 用于公司生活和辦公的物資不在公司質檢部質檢范圍之內。

2. 入庫

⑴ 公司所有的生產材料、設備及外協(xié)加工件入庫前均應通過質檢部門的檢驗或驗收;

⑵ 合同標的物在運達公司后采購部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由請購部門及時安排卸貨與搬運;

⑶ 質檢部門未及時驗收的合同標的物,倉庫在收到送貨清單后應將其作為暫存物資接受;

⑷ 質檢部門已經驗收的產品倉庫應及時的入庫,并及時出具入庫清單;⑸ 質檢合格后的固定資產及服務按照公司財務規(guī)定入庫。 更多

第2篇 a公司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某公司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公司對采購合同的管理,規(guī)范采購作業(y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的規(guī)章 制度,特制定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化工生產物料、設備、辦公用品等的采購管理工作。

第3條 公司采購部在授權范圍內負責采購合同的擬定、簽訂與履行等工作,財務部負責審核采購合同,并按合同進行付款。

第4條 公司嚴格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采購合同。

第5條 合同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經協(xié)商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傳真、電報圖表、電子郵件、報價書和會簽表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6條 合同內容必須完整,條 款應當明確、具體,文字表達嚴謹,書寫工整。

第2章 合同簽訂

第7條 公司總經理是采購合同的法定簽訂人,采購部經理在總經理的授權下代表公司簽訂采購合同。

第8條 未經公司總經理授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簽訂采購合同。

第9條 采購部根據經審批通過的采購申請制定采購方案,經采購部經理審批通過后嚴格執(zhí)行。

第10條 采購合同的簽訂流程如下。

1.采購員采集供應商信息

(1)采購員從使用部門的需求、價格、質量、服務、數量、供貨周期、合作歷史記錄等角度考察供應商,并根據考察結果編寫《供應商情況分析表》,詳細登記供應商各個方面的信息。

(2)采購員提出對供應商的分析意見和采購建議,填寫《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將《供應商情況分析表》交給采購部經理。

2.確定備選供應商。采購部經理根據《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初步篩選符合條 件的供應商,分析各供應商優(yōu)劣,確定兩家以上備選合作供應商,并分配采購份額給各供應商。

3.采購合同談判。采購部經理與備選供應商進行談判,共同擬訂采購合同。需要時,可要求使用部門人員參與談判,擬定合同草案。

4.合同評審。采購部協(xié)同使用部門負責人、質量管理部經理、財務部經理根據《供應商情況分析表》、備選合作供應商的采購合同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并確定各供應商的采購份額,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合同審批。總經理總和評審意見,若采購合同金額在總經理審批權限內,總經理批準執(zhí)行;若采購合同金額超出總經理審批權限,總經理將采購合同上報董事會審批,同時遞交評審意見。

6.合同簽訂。相關領導在授權范圍內簽訂采購合同。

第3章 合同履行

第11條 合同蓋章 生效后,合同雙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全面地履行各自承擔的權利與義務。

第12條 公司采購部和財務部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賬,每一合同設一臺賬,分別按采購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13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fā)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4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12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必須依照合同的簽訂流程經采購部、財務部、法律顧問等相關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13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采用書面形式符合公文收發(fā)的要求,并按規(guī)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掛號寄發(fā)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14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制度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15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16條 在合同履行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采購部應及時上報公司總經理,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公司相關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2.由于對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

3.由于情況變更,致使公司無法按約定履行合同,或雖能履行但會致公司重大損失的

4.其他合同約定的或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

第17條 合同發(fā)生糾紛時,會同法律顧問與合同對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需進行仲裁或訴訟的,協(xié)助法律顧問辦理有關事宜。

第五章 其他

第18條 采購部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如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19條 公司定期對采購合同管理進行考核,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賬記錄等將影響采購人員的績效考核結果。

第20條 凡因未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合用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21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和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22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23條 本制度由采購部制定,解釋權歸采購部所有。

第24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3篇 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范例

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應該怎么樣擬定呢看看下面的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文吧!

合同專用章管理【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避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的風險,維護公司利益,根據國家有關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旨在規(guī)范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第二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方可發(fā)放合同專用章:

(一)對外聯(lián)系購銷、加工任務較多的部門;

(二)取得授權委托具獨立經營資格的企業(yè)非法人分支機構。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 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下屬企業(yè)或部室對合同專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監(jiān)督機構

第四條 具備本管理規(guī)定第二條條件的部門、分支機構為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實行合同專用章專責人保管制度,由企業(yè)的負責人授權合同專用章專責人,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書。企業(yè)建立《合同專用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表上予以記錄。被授權人員工作變動的應辦理用章的交接手續(xù)。

第五條 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室負責對企業(y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情況進行監(jiān)督,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合同專用章使用管理情況。企業(yè)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記錄和材料。

第三章 用章的流程及檔案保管

第六條 合同專用章的用章申請審批權由企業(yè)依據合同的審批權限授權相關負責人員。超越授權范圍的,將追究負責人和使用人的責任。申請人依據已獲審批的《用章審批登記表》到用章管理員處辦理用章。

第七條《用章審批登記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單位、用章內容、批準用章人、經手人、蓋章人等內容,必須逐項登記字跡要清楚。

合同專用章的管理人應對《用章審批登記表》上記載內容予以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方可蓋章,并將用章記錄在《用章登記簿》上登記。

第八條 對須經過多部門會簽的合同,憑會簽表并在《用章登記簿》登記,可使用合同專用章,會簽表復印件應保存?zhèn)浒浮?/p>

第九條 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書上預蓋合同專用章。

第十條 所有用印申請審批流程必須按以上流程嚴格執(zhí)行,特殊緊急事項需要用章的,如單位領導均外出,用章人可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審批權限的領導口頭請示核準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應補齊用章審批手續(xù)。

第十一條 合同專用章管理人不在崗時,印章保管部室負責人應指定一名臨時用章管理人,臨時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應于《用章審批登記表》的蓋章經手人處簽名備查。

第十二條 蓋章完畢后,印章保管人應將《用章審批登記表》、《用章登記簿》或相關文件審批表復印件等資料存檔以備檢查。

第十三條 一般情況下,不得將印章攜帶出單位外使用。如確需在單位外用印時,必須經企業(yè)負責人批準,辦理印章出借手續(xù),并由印章管理人員或企業(yè)負責人指定的專人到場監(jiān)印。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用章管理人應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攜帶外出。

所有人員都必須嚴格依照本管理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權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擅自使用。違反本管理規(guī)定造成損失的,企業(yè)有權給予處分,并要求責任人員賠償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同專用章發(fā)生遺失、損毀、被盜等情況時,用章管理人應即日向辦公室書面報告,若外出或下班的,應先口頭報告,事后提交書面報告,辦公室收到報告后應即時向企業(yè)負責人匯報,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依法公告作廢,用章管理人有過錯的,企業(yè)有權給予處分,并要求其承擔造成企業(y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由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從20 年 月 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yè),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guī)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fā)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 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國家規(guī)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 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jiān)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 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xié)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 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yè)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yè)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 單筆業(yè)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 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樣要求的;

5. 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 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 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guī)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yè)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guī)定的流程經各業(yè)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 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 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 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guī)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yè)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tǒng)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 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yè)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yè)務,應當拒絕付款:

1. 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 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fā)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guī)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fā)的要求,掛號寄發(fā)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guī)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條 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 業(yè)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tǒng)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 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 責任

第四十三條 凡因未按規(guī)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偉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生效實施。

第4篇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8)

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制度(八)

1、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的管理

1)項目負責人組織項目所有員工認真學習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讓各業(yè)務人員都清楚地認識到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了解甲方的工期和質量要求。

2)做好合同變更的管理工作。在施工工程中由于各種外界條件的影響,經常會出現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需要對工程進度及合同的其它條款進行變更。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同業(yè)主洽商,做好合同變更記錄,明確因變更而產生的經濟責任,并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作為索賠、變更或終止合同的依據。

3)做好甲已雙方重要的會議紀要,并簽字確認。

2、工程分包合同及外包勞務合同的管理

1)工程分包合同和外包勞務合同總稱為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由項目負責人及預算部門和分包單位協(xié)商擬定,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雙方正式簽訂。

2)項目選擇分包單位應遵循公司《程序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在選擇時需進行招標工作。

4)分包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明確工程名稱、施工地點、分包工程項目及范圍、工程造價、分包材料、施工期限及其它雙方認為應明確的事項。

(2)總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組織審查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計劃和綜合進度計劃,組織分包單位配合總包進行施工。

b)向分包單位提供有關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審核并簽認分包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圖預算;對分包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監(jiān)督。

c)為分包單位創(chuàng)造條件:做好分包單位需用的施工現場的場地平整;清除地上地下障礙物、接通分包單位施工用的水源、電源;修通道路;鋪設塔吊路基;提供材料設備堆放場地;疏通現場積水;安裝夜間施工照明等。

d)負責辦理撥款簽證和竣工驗收手續(xù)。

(3)分包單位的主要職責:

a)參加總包組織的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綜合進度計劃的工作,編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圖預算,送總包單位審核簽認。

b)按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施工。

c)嚴格做好施工記錄。工程竣工后,及時將有關技術資料按規(guī)定退還給有關方面。

d)配合總包向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及移交手續(xù)。

(4)任務范圍及施工責任劃分。

(5)施工技術資料管理:包括總包應向分包單位提供的文件和分包應向總包提供的資料兩部分。

(6)預結算及工程款撥付辦法:

a)施工圖預算編完后,送交總包單位審核。審定后的工程預算造價,作為總分包單位簽訂合同的工程造價。

b)工程款撥付的規(guī)定。

c)工程竣工并經總包(或建設單位)驗收后,雙方及時辦理竣工結算。具體要求可在總分包合同中規(guī)定。

(7)設計變更及經濟責任:

a)凡是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造成的設計變更,影響分包工程甚至總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工程停工時,應由建設單位負責賠償其全部損失,影響工期的,工期應相應順延(項目制成統(tǒng)一表格對外,報甲方、監(jiān)理、設計同意后存檔于資料室)。

b)由于總包單位責任而造成分包工程須變更設計時,必須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并辦好洽商手續(xù)。若因此而影響分包工程正常施工或導致停工的,由總包單位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c)凡因分包單位責任影響總包正常施工甚至導致總包停工時,其經濟損失由分包單位負責賠償,工期不得順延。

(8)工程質量及竣工驗收:

a)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施工圖及說明書、國家頒發(fā)的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如兩者或三者之間的要求有矛盾時,以施工圖設計要求為準。

b)隱蔽工程驗收:分包單位應于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單位(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到現場檢查,經檢查合格后,共同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c)設備安裝工程中,凡需由總包單位在施工中預留的各種孔、洞、溝、槽或預埋鐵件等,如果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有注明者,由總包單位負責預留埋設。分包單位如需在已做完的土建工程上打眼鑿洞時,一律必須通過總包單位同意,并負責保證土建工程的結構和裝修質量。若有損壞,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偂⒎职谑┕ぶ袘ハ嘧⒁獗Wo成品,如施工中損壞成品時,所需一切修理費用由責任一方承擔。

d)竣工驗收:分包單位應在工程竣工前10天向總包單位提出書面的竣工驗收通知(安裝工程還需由總包單位通知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應按期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兩方或三方應及時辦好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書。在竣工驗收時,如發(fā)現工程質量有不符合驗收標準者,屬于分包責任造成的,分包應在商定的期限內負責修完,待符合驗收標準后,再進行辦理驗收手續(xù)。驗收完后,交給總包負責保管。

(9)總包在施工現場應給分包提供食宿和生產設施的方便。

(10)獎勵與罰款應明確規(guī)定總包分包在工期和質量方面各自承擔的責任,并規(guī)定針對責任所進行獎懲的具體數額。

(11)仲裁:總分包合同在簽訂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效時,可報北京市主管部門仲裁。

3、物資采購合同與構配件加工合同

1)在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時,應經過一個由招標、選擇供應商、合同評審等步驟組成的準備階段

2)簽訂物資采購合同和構配件加工合同,一方面要明確購銷雙方的權利、義務、付款原則及違約責任;另一方面要明確產品的名稱、數量、價格、質量驗收標準、供應時間及送達地點等,必要時附上加工圖。

第5篇 s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酒店員工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月)

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天。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并按國家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guī)定。

第十條 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_____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或完成工作額的_________%提成。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加班加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每個工作日的加班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歇業(yè),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yè)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xù)。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yè)技能,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向乙方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證金、定金或其他財物,不得要求強迫乙方集資入股,也不得扣押乙方的身份證等證件。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

②_________

③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yǎng)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xù)訂勞動合同,雙方就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xié)商不一致時,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續(xù)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從發(fā)薪日第_________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fā)給乙方,同時,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guī)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三十四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xié)議和規(guī)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xié)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四十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fā)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

_________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第6篇 某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酒店的合同管理,保證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能依法進行,維護國家利益和酒店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合同管理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

3、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yè)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獲得結業(yè)證書者方能擔任。

4、財務部是酒店的合同管理部門,其職責:

(1)負責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合同匯總的臺賬,負責酒店對外簽訂合同的管理。

(3)檢查各部門訂立和履行合同的情況,并進行匯總作出統(tǒng)計報表。

(4)制定有關的合同管理辦法,組織各部門學習合同管理的法律和政策,

提高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2)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審查與企業(yè)經濟效益和市場關系較大的合同,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活動。

(3)合同管理人員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有權向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反映,甚至越級反映。

5、酒店對外的一切合同,必須加蓋酒店合同專用章,各部門不得以部門公章對外簽訂合同。

6、對外簽約各種合同必須是酒店總經理或總經理給予授權的各部門經理,未經總經理正式授權者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7、合同草簽階段填寫合同審查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連同合同文本一并交送財務部審查,財務部經理在三天之內進行計劃、財務等方面的審查,并簽署意見報送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8、凡涉及酒店的對外投資、承包經營、租賃、涉外業(yè)務、原材料購銷、基建項目等合同,均由酒店財務部經理報總經理批準方為有效。其他合同在總經理授權的范圍內由部門經理簽署。

9、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條款齊全,責任明確,字跡清楚,在合同內容上應寫明標的數量、質量和驗收方法、價款或酬金、結算方式、包裝要求、履行期限、交貨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以及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其他條款等。

10、簽訂合同時對對方履行的能力(包括資信資格)不明的,除要求其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外,還應要求對方出示工商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審查其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要求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擔保,擔

保者必須是能夠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

體。

第7篇 某大廈管理處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大廈管理處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條 根據勞動法及有關人事政策法規(guī),結合管理處實際情況,管理處所錄用的員工與人事代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采取勞務派遣的形式服務于管理處。

第二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員工不能同時和兩家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員工應提交原工作單位的離職證明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第三條 員工轉正后與管理處人事代理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兩個月內須將個人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入人事代理服務公司。

第四條 勞動合同一式叁份,人事代理公司、管理處、員工三方各持一份。

第五條 員工和管理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事派遣)的條件。

1、勞動合同到期后即行終止。

2、管理處和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3、勞動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處,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管理處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5、根據勞動合同法,管理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系。(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管理處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員工權益的;(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勞動合同續(xù)約。行政部將在合同期滿前30日與員工協(xié)商續(xù)簽勞動合同(人事派遣)事宜,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辦理續(xù)約手續(xù)。

第七條 員工和人事代理公司簽訂勞動關系后,管理處代為員工繳納和支付各項社保費用,管理處按月將款項支付給人事代理公司,由人事代理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關系及繳費手續(xù)。

第八條 員工工傷發(fā)生時,由人事代理公司負責辦理醫(yī)保及工傷報銷、認定手續(xù),管理處負責協(xié)助所需資料的提供。第九條 如員工需開具升學、婚姻、戶籍遷轉、勞動關系認定、住房公積金等個人情況證明時,由人事代理公司負責辦理,管理處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本制度自2010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第8篇 房屋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合同管理辦法目 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第三章 房地產抵押合同的訂立第四章 房地產抵押登記第五章 抵押房地產的占用與管理第六章 抵押房地產的處分第七章 法律責任第八章 附 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地產抵押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法典 》,制定本辦法,房地產合同管理辦法。

第二條 凡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抵押活動的,應當遵守本法。地上無房屋(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及在建工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guī)定的房價款后,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xù)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第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抵押的,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同時抵押。

第五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六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抵押登記制度。

第七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全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省、自治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直轄市、區(qū)(縣)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房地產抵押管理工作。返 回第二章 房地產抵押權的設定

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一) 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 用于教育、醫(y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yè)的房地產;

(三) 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它建筑物;

(四) 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五) 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第九條 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房地產抵押后,該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大于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額部分。

第十條 以兩宗以上房地產設定同一抵押權的,視為同一抵押房地產。但抵押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 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十二條 以享受國家優(yōu)惠政策購買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以集體所有制企業(yè)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yè)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以中外合資企業(yè)、合作經營企業(yè)和外商獨資企業(yè)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通過,企業(yè)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但企業(yè)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有經營期限的企業(yè)以其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的,其設定的抵押期限不應當超過該企業(yè)的經營期限。

第十八條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十九條 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二十條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商品房開發(fā)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第二十二條 設定房地產抵押時,抵押房地產的價值可以由抵押當事人協(xié)商議定,也可以由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當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償還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四條 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法人分立或者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繼續(xù)有效,其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原抵押合同。返 回第三章 房地產抵押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五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二十六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 抵押人、抵押權人的名稱或者個人姓名、住所;

(二) 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三) 抵押房地產的處所,名稱、狀況、建筑面積、用地面積以及四至等;

(四) 抵押房地產的價值;

(五) 抵押房地產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責任以及意外損毀、滅失的責任;

(六) 抵押期限;

(七) 抵押權滅失的條件;

(八) 違約責任;

(九) 爭議解決方式;

(十) 抵押合同訂立的時間與地點;(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七條 以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預購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條 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還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編號;

(二) 已交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需交納的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

(三) 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 施工進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 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條 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返 回第四章 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廠列文件:

(一) 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 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 抵押合同;

(四)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 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 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 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它文件.

第三十三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核。凡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在受理登記之日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書面答復。

第三十四條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zhí)。并向抵押權人頒發(fā)《房屋他項權證》。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后,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三十五條 抵押合同發(fā)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筑物、其它附著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返 回第五章 抵押房地產的占用與管理

第三十六條 已作抵押的房地產,由抵押人占用與管理。抵押人在抵押房地產占用與管理期間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guī)定監(jiān)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第三十七條 抵押權可以隨債權轉讓。抵押權轉讓時,應當簽訂抵押權轉讓合同,并辦理抵押權變更登記。抵押權轉讓后,原抵押權人應當告知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三十八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的,抵押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雙方可以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也可以依法清理債權債務,解除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抵押人占用與管理的房地產發(fā)生損毀、滅失的,抵押人應當及時將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抵押的房地產因抵押人的行為造成損失使抵押房地產價值不足以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或者直接向保險公司行使求償權。抵押人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的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務的擔保。返 回第六章 抵押房地產的處分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處分抵押的房地產:

(一) 債務履行期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債務人又未能與抵押權人達成延期履行協(xié)議的;

(二) 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無人代為履行到期債務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到期債務的;

(三) 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產的;

(四) 抵押人違反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擅自處分抵押房地產的;

(五) 抵押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一條 有本辦法

第四十條 規(guī)定情況之一的,經抵押當事人協(xié)商可以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協(xié)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 抵押權人處分抵押房地產時,應當事先書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產為共有或者出租的,還應當同時書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四十三條 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抵押登記的先后順序受償.

第四十四條 處分抵押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財產同處分,但對處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yōu)先受償。

第四十五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地上建筑物設定的房地產抵押進行處分時,應當從處分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于應當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后,抵押權人方可優(yōu)先受償。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抵押權人對抵押房地產的處分,因下列情況而中止:

(一) 抵押權請求中止的;

(二) 抵押人申請愿意并證明能夠及時履行債務,并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三) 發(fā)現被拍賣抵押物有權屬爭議的;

(四) 訴訟或仲裁中的抵押房地產;

(五) 其它應當中止的情況。

第四十七條 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依下列順序分配:

(一) 支付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

(二) 扣除抵押房地產應繳納的稅款;

(三) 償還抵押權人債權本息及支付違約金;

(四) 賠償由債務人違反合同而對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害;

(五) 剩余金額交還抵押人。處分抵押房地產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債務和違約金、賠償金時,抵押權人有權向債務人追索不足部分。返 回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抵押人隱瞞抵押的房地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況的,抵押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 抵押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換、贈與或者以其它方式處理或者處分抵押房地產的,其行為無效;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賠償。

第五十條 抵押當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地產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抵押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仲裁協(xié)議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 因國家建設需要,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列入拆遷范圍,抵押人違反前述

第三十八條 的規(guī)定,不依法清理債務,也不重新設定抵押房地產的,抵押權人有權向拆遷主管部門申請保留追償債務權利,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拆遷主管部門批準,拆遷人應當暫緩向抵押人發(fā)放拆遷補償費或者拆遷安置房地產權登記證件,直至法院作出判決為止。拆遷期限屆滿,若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經縣級以上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批準,拆遷人可以依法實施拆遷,并辦理證據保全。

第五十二條 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外國有土地上進行房地產抵押活動的,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自起施行。

第9篇 _建筑裝飾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裝飾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節(jié)管理部門及職責

第一條 合同管理部門是指負責合同管理綜合事務的主管部門,公司合同管理部門為法律事務部。

第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是指根據工作職責和業(yè)務性質,負責合同立項、談判和起草的部門。

第三條 合同審查部門是指負責合同審查會簽部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圍之內執(zhí)行的合同,如訂單,不需要相關合同審查部門的審查。合同標的影響重大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則進行審查:涉及專業(yè)技術的合同應有專業(yè)技術部門參與審查;未經招投標的合同應有審計部參與審查。

第四條 合同管理部門職責為:

1、制訂合同管理規(guī)章 制度,根據需要修訂補充有關配套制度,并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

2、管理和正確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 ,協(xié)助開具授權委托書;

3、組織處理涉及合同的爭議或糾紛及涉及仲裁、訴訟等法律事務工作;

4、根據具體合同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提出增加參與合同審查會簽部門的建議;

5、負責指導、監(jiān)督、檢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公司各承辦部門職責為:

1、在合同談判前,應對合同的其它各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并對資信調查結果負責。資信調查的內容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及其有效性、商業(yè)信譽及近期經營業(yè)績情況和承擔該合同業(yè)務必須具備的其它資質條 件。

2、合同談判、起草、會簽、履行、歸檔等工作;

3、對合同的經濟性、可行性、合法性及價款的合理性負直接責任;

4、處理未涉及訴訟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糾紛;

5、建立本部門合同副本檔案及其臺帳。

第十六條 合同審查部門分工:

1、合同管理部門主要審查合同的權限合規(guī)性、參與審查合同合理性、資料完備性和嚴密性,并決定是否將合同送公司法律顧問審查;

2、專業(yè)技術部門主要審查技術及產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進性;

3、審計部主要審查合同程序的合規(guī)性和對合同實行效能進行監(jiān)察。

第二節(jié)合同的簽訂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簽訂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公司所屬分支機構、部門及人員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對外簽訂、變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公司對外發(fā)生的各項經濟業(yè)務活動,原則上均應簽訂書面合同,書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書形式。

第十九條 公司各部門及人員簽訂合同,應堅持“平等互利、公平競爭、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積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各項業(yè)務順利開展。

第二十條 對于根據《公司章 程》規(guī)定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的業(yè)務事項而直接訂立的有關合同,需持有相關決議文件方能簽訂,或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本合同經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一條 公司重大合同,原則上由法定代表人負責簽署,但也可根據具體情況,授權總經理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簽署各項日常生產經營合同,總經理根據合同管理工作實際需要,可授權公司分管領導及其他有關人員負責簽署此類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條 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章 程》及《總經理工作細則》,負責公司合同管理的組織領導工作,明確公司各業(yè)務部門及崗位的合同管理職責分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

第三節(jié)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門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積極行使合同賦予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合同依法簽訂生效后,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應及時檢查、了解履行情況。發(fā)生問題及時處理,并向業(yè)務部門負責人匯報。

第二十六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員發(fā)現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沒有此種規(guī)定時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異議。收到對方履行異議時,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亦應在法定、約定或合理期限內以法定、約定或以書面方式予以答復。向對方提出異議的文件和對對方提出異議的答復文件須經合同審查部門審核,并報合同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 簽訂合同后,應當積極、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辦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并由業(yè)務部門承辦人于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十八條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響經濟合同履行的因素時,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報告,并由承辦人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當日或3日(含本數)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收集有關證據。

第二十九條 合同訂立后,不得因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影響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業(yè)務部門承辦人變更時,應辦理交接手續(xù)。

第四節(jié)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要進行變更或解除時,應與對方協(xié)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或合同有特別約定的,依據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

第三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審批權限和程序,與合同訂立的審批權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合同約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書面函告并限期答復。

第三十三條 業(yè)務部門承辦人在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應及時提請所在部門、合同管理部門處理。

第三十四條 變更、解除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三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主體變更、解除,應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有擔保條 款的合同變更,應征求原擔保單位的同意并在變更協(xié)議上加蓋擔保單位的印章 ;

3、經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的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重新登記、批準、鑒證、見證、公證;

4、合同中訂有保密條 款或附有保密協(xié)議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響;合同變更時,如果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變更或合同內容的變更,應變更保密條 款或保密協(xié)議;

5、聯(lián)營、承包經營、涉外等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應依特別規(guī)定辦理。

第五節(jié)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處理。

第三十七條 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為及時處理的原則、雙方協(xié)商解決的原則、維護公司合法權益的原則。

第三十八條 糾紛發(fā)生后,承辦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和合同管理部門遞交合同糾紛說明,同時應迅速收集下列有關證據(原件或復印件):

1、合同文件(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電報、電傳、傳真、信函、圖表、視聽資料、廣告、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及其他有關資料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票證票據;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信用證、完稅憑證、有關財務賬目;

4、作為質量標準的法定或約定文本、封樣、樣品及鑒定報告、檢測結果等;

5、證人證言;

6、其他證據材料。

第三十九條 合同管理部門根據情況,在3―5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總經理和相關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條 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條 對經協(xié)商無法解決的糾紛,如認為對方存在過錯或違約,經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門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若對方已經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管理部門應積極參加仲裁或應訴,并應當在3―5日內提出參加仲裁或應訴意見,提交公司授權人審批。

第四十二條 糾紛處理完畢后,由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向公司授權人報告;重大合同的糾紛處理,應隨時向公司領導及董事會報告進展情況。

第四十三條 雙方已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協(xié)議書、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及法院的調解書、判決書,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復印若干份交由業(yè)務部門收執(zhí),督促該文書的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沒有履行上述文書規(guī)定義務的,業(yè)務部門承辦人應及時通知合同管理部門。

第四十五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判決書,由合同管理部門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六節(jié)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公司合同承辦部門應建立合同檔案及歸檔保管制度,配置兼職合同管理員。

第四十七條 合同專用章 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發(fā)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 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手續(xù)。

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登記和存檔管理。

第七節(jié) 合同責任

第四十九條 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辦法,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由公司審計部門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第五十條 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一條 簽訂合同,未了解對方資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給單位造成損失者,應追究簽訂合同相關責任人及單位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損失的,應查明原因,追究合同執(zhí)行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三條 凡對方違約造成損失的,合同執(zhí)行單位未及時匯報解決的,應追究其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第五十四條 在簽訂合同時,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損害企業(yè)利益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10篇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怎么樣擬定看看下面吧!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yè)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zhí)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guī)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yè)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yōu)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tǒng)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guī)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xié)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yè)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xié)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guī)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lián)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guī)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guī)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guī)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xù)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guī)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fā),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guī)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xù)。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xù),應按本制度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zhí)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書中明確規(guī)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用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fā)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fā)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本《制度》規(guī)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yè)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guī)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xié)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fā)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xié)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lián)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tǒng)一意見,統(tǒng)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fā)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xié)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zhí),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zhí)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zhí)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guī)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zhí)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zhí)行情況,防止差錯。執(zhí)行中若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應制作協(xié)議書并按協(xié)議書規(guī)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zhí)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yè)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fā)、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員工行為,全面提升公司整體服務水平、環(huán)境適應能力及市場競爭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作息安排

第一條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節(jié)或其它原因需要調整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條 周日全天和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期間如需加班,公司將根據工作情況安排適時調休。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公司實行當日到崗簽到制。遲到、請假、曠工后到崗須及時簽到并注明報到時間。代簽按遲到論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簽到和考勤統(tǒng)計。

第二條 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內簽到按遲到論處;超過上班時間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簽到按曠工半日論處;當日超過3個小時以上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三條 提前30分鐘內下班按早退論處;提前30分鐘至3個小時內(含3個小時)下班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個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一日論處。

第四條 請假應提前書寫《請假條》并當面交上級批復。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應向直接上級致電說明,請假期滿報到后須及時補寫《請假條》,由上級簽字后交辦公室存檔。

第五條 請假一日內(含一日)由直接上級批準。超過一日,需經直接上級簽字后報由副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六條 連續(xù)長時間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適當調休。因培訓和個人工作延誤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內。

第七條 請假、調休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第八條 因公不能按時報到或提前離崗須向直接上級及時說明。

第四章 室內規(guī)范

第一條 辦公室行政人員負責來訪客人的接待、引見、服務和送別。

第二條 客人來訪時應主動起身迎接。接待時要禮貌大方、熱情周到。經過簡單溝通后應及時告知相關人員具體接待。

第三條 客人落座后,應主動遞送茶水;客人離開時,應主動送別;客人離開后,應及時收拾整理。

第四條 辦公電話禁止長時間占用,禁止接打私人電話。

第五條 辦公用品要注意經常維護,盡量避免人為損壞。

第六條 上班時間禁止上網私自聊天、打游戲、賭博、從事和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七條 禁止正常工作時間在辦公大廳睡覺、大聲喧嘩、吵鬧或大聲播放音樂;禁止在辦公室吸煙、喝酒、隨地吐痰。

第八條 辦公場所人人都需保持個人工作區(qū)域整潔干凈,不得隨意丟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 值日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實行衛(wèi)生輪流值日制。具體安排詳見《衛(wèi)生值日表》。

第二條 當天值日人員應在下午下班后負責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潔整理工作。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應檢查、關閉所有電器、門窗后再離開。

第三條 垃圾、廢棄物、污物的清除應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 行政規(guī)定

第一條 一個上級的原則。上級不得越級指揮,可以越級檢查、指導、協(xié)助和了解情況;下級不得越級匯報,可以越級申訴和上訴。相互間不得跨部門指揮和匯報。(特)財務部經理在財務上服從總經理,在行政上服從副總經理。

第二條 下級必須服從直接上級管理。對上級的安排持有異見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投訴。對上級裁決不滿可向上級的直接上級申訴。錯誤指揮或錯誤判斷上級指揮經上級裁決后,有責任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條 直接上級缺席或不服從公司統(tǒng)一管理時,由直接上級的上級負責管理指揮和協(xié)助。

第四條 公司員工每兩個月進行一次述職,以接受總經理的當面質詢。副總經理負責具體安排。

第五條 副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務執(zhí)行人。辦公室協(xié)助執(zhí)行。

第六條 總經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和重大事務的最高決策者,遇重大情況時,總經理有權對公司進行調整。

第七章 會議規(guī)定

第一條 領導召開會議要改進作風、縮減時間、提高質量、注重實效。員工參加會議要準時到席、調整手機、禁止吸煙、做好筆記。

第二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會議的通知、組織、主持和會議筆記。

第三條 部門和小組會議由部門或小組負責人召集、主持和筆記。

第八章 安全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員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員工安全教育,時常提醒員工注意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

第二條 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級囑托,時刻注意對個人人身、財產和公司財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條 公司交給個人使用的鑰匙不得隨意轉交他人;未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將公司物品外帶或外借。

第四條 禁止在無技術保障的情況下安裝、拆卸、維修公司辦公用品,特別是帶電產品。

第五條 員工個人財物應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擱置在集體辦公場所。

第六條 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項未經公司許可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 印信管理

第一條 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嚴格保管,規(guī)范使用,未經總經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外帶。

第二條 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經財務部經理最后審核后加蓋公章。未經總經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隨意蓋章。

第三條 業(yè)務外出可攜帶空白合同。因業(yè)務急需可向副總申請領取空白蓋章合同。個人攜帶空白蓋章合同不超過24小時。

第四條 簽定空白蓋章合同時增訂條款,須及時向副總經理匯報。

第五條 空白蓋章合同簽定后,應及時送交財務部進一步核查,無誤后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建檔。

第十章 檔案管理

第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規(guī)章制度、行政執(zhí)行手續(xù)、會議筆記、人力資源資料、業(yè)務資料、工作報告、計劃、客戶資料、來函來文、合同、活動影像等各種書面和音像資料。

第二條 檔案管理要分門別類,統(tǒng)一存放,避免損壞和丟失。

第三條 檔案借閱應嚴格按照閱讀權限和保密規(guī)定,未經副總經理同意不得隨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員借閱。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當天交還保管。

第十一章 財務規(guī)定

第一條 公司所有財務支出需直接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大額款項可安排銀行轉帳。需要收、支現金時由財務部經理直接安排。

第三條 財務部經理有權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對財務執(zhí)行作出詳細規(guī)定,經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執(zhí)行。

第十二章 用人制度

第一條 公司的大門時刻向人才開放是公司人力資源建設的長期方針。公司將通過人力資源市場、媒體、網絡、專業(yè)人才推薦機構公開招賢納士,同時鼓勵員工隨時通過關系積極發(fā)現并引進人才。

第二條 新人進入公司后,需進行一周時間(連續(xù)七天)的觀察。觀察期結束后,一經錄用,一周觀察期計入第一試用月并補發(fā)工資。

第三條 所有新人一經錄用,需進入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合格進入正式聘用期,并簽定《勞動合同》。

第四條 新人試用期間表現突出可提前結束試用。進入正式聘用后,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條 公司隨時引進新人加盟,通過周期性的培養(yǎng)和選拔,以保證團隊競爭優(yōu)勢快速提升。

第六條 員工辭職應至少提前十五天向副總經理遞交《辭職報告》,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安排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第十三章 培訓辦法

第一條 公司要求人人獨當一面,重視團隊共同成長,通過堅持不斷的培訓學習,提高每一位員工的綜合素質和服務能力。

第二條 所有公司員工必須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種培訓。新人進入公司至少要接受三天的崗位專業(yè)培訓,隨后的培訓由各部門和公司統(tǒng)一安排。培訓要講求實效,長期堅持。

第十四章 機構設置

第一條 公司主要部門機構圖

第二條 公司機構設置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做到“人有其職,才有所用”,也要注意公司人力資源儲備和企業(yè)未來規(guī)劃需要。

第三條 各部門人員要做到“人人盡職盡責,事事盡快盡好”,既要保證分工明確、各司其職,也要加強相互幫助、共同協(xié)作。

第十五章 業(yè)務規(guī)范

第一條 市場劃分:鄭州市場劃分為北區(qū)(中原路、金水路以北,含金水路)和南區(qū)(中原路、金水路以南,含中原路)兩大業(yè)務區(qū)。鄭州以外市場由副總協(xié)調開發(fā)。業(yè)務開發(fā)應注重行業(yè)細化。

第二條 人員分配:業(yè)務經理協(xié)同各大區(qū)主任和客服主管各自負責本區(qū)業(yè)務開發(fā)和客戶維護。公司其他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后統(tǒng)一由副總經理安排業(yè)務開發(fā)和客戶維護。

兩大業(yè)務縱隊

第三條 業(yè)務協(xié)作:業(yè)務區(qū)內個人非意向客戶資源鼓勵相互轉讓。鼓勵業(yè)務人員之間友情協(xié)助、有償合作。

第四條 拜訪數量:一個月為一個業(yè)務周期。公司專職業(yè)務人員一周期每工作日平均最低拜訪量第一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回訪客戶1家;第二個月每日新客戶拜訪4家,回訪客戶1家;第三個月及以后每月每日新客戶拜訪3家,每月重要目標客戶不低于3家。行政和后勤人員平均每天聯(lián)系客戶至少1家。

第五條 基本任務:按業(yè)務稅后純利潤當月實收現金累計。專職業(yè)務人員第一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3000元;第二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5000元;第三個月基本任務純利潤8000元,以后每月基本任務純利潤10000元。小組和部門基本任務是所轄成員每月基本任務的總和。

第六條 每日業(yè)務草記:使用統(tǒng)一樣式筆記本記錄。內容主要包括客戶名稱、地址、接待人姓名、企業(yè)負責人姓名、聯(lián)系電話、拜訪時間、交談情況和客戶簡單分析等內容。業(yè)務人員可根據業(yè)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業(yè)務經理和大區(qū)主任負責業(yè)務草記的日常抽查和具體情況詢問。

第七條 上周業(yè)務報告:使用統(tǒng)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周客戶拜訪情況(客戶名稱、地址、電話、接待人、負責人和簡要拜訪情況)、拜訪量統(tǒng)計、回訪量統(tǒng)計、本周拜訪重點等內容。業(yè)務人員可根據業(yè)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渡现軜I(yè)務報告》在每周一上午9:00前上交業(yè)務經理,每周二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建檔。

第八條 本月業(yè)務計劃:使用統(tǒng)一樣式表格。內容包括上月客戶拜訪總量統(tǒng)計、回訪量統(tǒng)計、目標客戶名單、重要意向客戶名單、拜訪情況分析、個例分析和本月客戶拜訪方向、新客戶開發(fā)計劃、目標客戶回訪計劃、意向客戶簽約計劃及培訓要求等內容。業(yè)務人員可根據業(yè)務需要按此要求進一步完善?!侗驹聵I(yè)務計劃》在當月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00前上交業(yè)務經理,當月第二個工作日上午9:00前呈交副總經理,后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建檔。

第九條 形象要求:員工要著裝整潔,舉止得體,作風干練,誠實守信。

第十條 日常業(yè)務例會:每工作日上午9:00前業(yè)務部門業(yè)務動員會,每工作日下午5:40后各區(qū)業(yè)務碰頭會,每周六上午10:00前公司業(yè)務協(xié)調會。公司另有安排時遵照辦公室通知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業(yè)務培訓:公司重視員工培訓,重視團隊共同成長,堅持通過持續(xù)不斷和形式多樣的培訓,全面提高團隊業(yè)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辦公室協(xié)助負責業(yè)務培訓的具體安排。

第十二條 業(yè)務合同管理:合同填寫后需經業(yè)務經理和公司財務聯(lián)合審查,增加特殊條款需經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lián)合審查。然后由財務部蓋章。簽訂后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十三條 業(yè)務資料建檔:所有業(yè)務拜訪資料、客戶材料等統(tǒng)一由辦公室負責建檔保管??偨浝砗透笨偨浝碛袡嚯S時調閱。

第十四條 業(yè)務款收取:本人是個人主導業(yè)務收款的主要責任人。收取現金必須要由財務部經理委托的人員陪同。私吞業(yè)務款或有意致使業(yè)務外流,扣發(fā)本人當月全部工資并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

第十五條 業(yè)務爭議裁決:業(yè)務裁決要遵循先入為主、深入為重的公平和大局原則。裁決的具體辦法是以個人業(yè)務報告為依據,同一客戶個人最先拜訪并連續(xù)跟蹤回訪兩次即可判定為個人業(yè)務。出現業(yè)務爭議需首先由直接上級進行裁決。

第十六章 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薪酬制度堅持按勞取酬、評功論賞,利潤分享、共同受益的原則,在充分保障個人利益的同時,也重視增加行政、后勤等其他服務人員的收入,以充分體現公司每個協(xié)作體系的利益平衡與和諧發(fā)展,維護團隊的團結協(xié)作與共同成長。

第三條 每月基本工資=基本保底工資+崗位績效工資。不同崗位的工資和考核標準不同,具體按照公司書面通知執(zhí)行。

第四條 所有人員達不到當月崗位績效要求實發(fā)基本保底工資。業(yè)務崗位績效考核與其當月基本任務掛鉤,連續(xù)第三個月完不成基本任務,實發(fā)當月50%基本保底工資,并由直接上級負責勸退。

第五條 津貼:員工試用期間無津貼,進入正式聘用后接受綜合考核享受津貼。每月綜合考核辦法由辦公室頒布執(zhí)行。

第六條 提成:第一節(jié) 公司指派業(yè)務按純利潤15%提成;個人業(yè)務按純利潤30%提成;當月個人業(yè)務純利潤不足1000元,以上提成自動下降10%。第二節(jié) 個人業(yè)務當月純利潤超過3萬元以上,超額部分按35%提成。第三節(jié)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吸引編外兼職人員提供業(yè)務。編外業(yè)務由副總經理安排直接洽談。簽約后,員工將至少享有簽約業(yè)務純利潤總額2%的提成。第四節(jié) 大區(qū)主任每月享有本區(qū)業(yè)務小組純利潤1-2%的小組業(yè)績提成。第五節(jié)業(yè)務經理每月享有業(yè)務部門純利潤1-2%的部門業(yè)績提成。第六節(jié) 副總經理每月享有公司整體業(yè)務利潤1%的公司業(yè)績提成。第七節(jié) 行政和后勤人員每月平分公司整體業(yè)務利潤2%的提成。第八節(jié)公司有權根據團隊和業(yè)務發(fā)展情況對提成制度進行調整。

第七條 財務部每月15-20號間負責發(fā)放上月工資,并遵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負責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七章 獎罰制度

第一條 遲到、早退每次罰款10元。

第二條 曠工半日罰款30元,曠工一日按其當月實際工資10%罰款。

第三條 每月累計曠工三日或三次立即辭退并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第四條 當月累計請假超過一日,停發(fā)請假期間基本工資。

第五條 違反本制度中其它任意一項規(guī)定,每次至少罰款10 元。因違反制度造成個人和公司利益損害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處罰由辦公室開罰單并當即收取現金,交由財務部保管。

第七條 公司定期對優(yōu)秀和具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每月罰金作為行政獎金,用于獎勵當月綜合表現優(yōu)秀員工。

第八條 優(yōu)秀員工享受一月免值日待遇和一日有薪休假。

第九條 每年業(yè)績最佳前兩名員工將獲得公司提供的年度業(yè)績大獎。獎額根據年度總利潤決定。獲獎員工按雙方業(yè)績比例分享獎金。

第十八章 補充說明

第一條 本制度是公司2006年制度建設的過渡版本,由總經理簽 字批準后頒布實施,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享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

第二條 公司每一位員工有權隨時 借閱,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文件復印或轉借給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員。

第三條 各部門負責人須根據本部門工作需要逐步制訂具體的操 作流程,報經副總經理批準后,作為本制度附件頒布實施。

第四條 本制度執(zhí)行期間,員工如有修改建議,可直接向辦公室說明。辦公室經過匯總后以書面形式呈報副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建議的適宜性、充實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并作為參考資料用于制度修訂。

第五條 總經理因有特殊安排不受本制度考勤約束。其他工作人員因公不能經常按本制度考勤約束,須報由副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副總經理外出時暫由財務部經理楊琳代行其職權。財務部經理同時外出可直接向副總經理電話請示。

第11篇 g公司合同管理獎懲制度

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度,僅供參考!

(一)規(guī)章概述

合同管理獎懲辦法是為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推進合同法制化管理、嚴肅合同責任、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而制定的。獎懲的對象是企業(yè)的合同管理人員。原則上以鼓勵為主,處罰為輔。凡是合同管理工作未出差錯的,均應獲得獎勵;而在合同履行和合同糾紛處理中有重大過失或者故意而導致公司經濟損失的,則要追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 (范文網 ) 因此,要有這樣一個規(guī)章,明確各方面的權利義務,做到有章可循。

(二)主要內容

該規(guī)章的主要內容包括規(guī)章的適用范圍、對合同管理人員的業(yè)績的考核、獎懲標的的設定、獎懲的程序等。

(三)制作要求

制作要求是在起草該辦法時,一定要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明確獎勵與懲罰的具體條件和程序。

第12篇 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制度職責大全為您精心準備了合同管理制度范例,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1、 新有合同必須進行評審,見附表

2、 外攬合同由經營經理組織有關人員編制,完畢后轉合同評審相關人員(生產經理、安裝經理),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3、 設備合同(___元以上)通過共同詢價或招標后,合同由生產經理編制,完畢后轉合同評審相關人員安裝經理審定,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4、 外包合同分為包清工工程、包清工加附材工程、包工料工程,由生產經理擇優(yōu)或共同招標確定施工隊伍,并起草合同,預算員核定工程量,經營經理復核單價后,轉各相關人員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

5、 合同的監(jiān)督及責任劃分:

1) 生產經理調度相關人員根據合同要求控制好工期、安全、質量及現場文明施工、人員、設備調配等涉及生產的各項指標。

2) 經營經理調度相關人員根據合同要求編制好限額領料、計件工資、設計變更、工程決算、交工資料、組織驗收等屬經營崗位的各項指標。

3) 財務根據合同要求嚴格把關,外攬合同控制好材料成本、回收款等,回收款每月25號前報經營經理,設備及外包合同付款時嚴格把關,控制好付款額度和發(fā)票的索取工作等。發(fā)現無合同或與合同條款不符者有權拒付。

6、 合同編制和審定人員要以為安裝公司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每步工作都要對得起老板,編制簽定和審核合同文件各負其責,不得以合同形式出賣公司利益,發(fā)現如有立即將相關人員免職辭退并賠償公司損失。

7、 無論什么合同,簽定后都要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8、 合同的簽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進行。

9、 外包合同簽定時應注明外包方式、發(fā)票類型。包清工的可以優(yōu)先采用材料增殖專用發(fā)票,然后采用地稅發(fā)票,最后采用工資表形式發(fā)放。工資表必須民工本人簽字,施工過程中可以以收條形式予支,結算時工資表按結算數滿額做,具體財務監(jiān)督控制。

10、 合同必須加蓋公章及經手人簽字,并注明聯(lián)系電話,無單位的必須合同簽定人員簽字并加印手印。

11、 合同管理流程

①簽定

a、外包合同

生產經理擇優(yōu)或招標選擇施工隊伍→生產經理起草外包合同→預算員核定外包工程量→經營經理核定外包單價→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經理簽字→轉統(tǒng)計員存檔。

b、設備合同

共同詢價或招標確定供貨單位→生產經理起草設備合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合同章經理簽字→轉統(tǒng)計員存檔。

c、外攬合同

經營經理起草合同→各相關人員進行合同評審→通過后加蓋單位章經理簽字→轉統(tǒng)計員存檔。

②付款

a、設備合同

生產經理根據合同要求填寫付款申請單→經理審定后簽字→財務兌現(并審定供應商是否開具發(fā)票)

b、外包合同

生產經理根據工程進度及合同條款填寫付款申請單→經營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審定已完工工程量或結算單并簽字→審定發(fā)票是否已開,多份發(fā)票查看總數,并建檔案→經理審定簽字→財務兌現

③變更結算

預算員根據合同及簽證出具結算證明→生產經理審定合同中與生產相關的內容→經營經理審定合同中與經營相關的內容→經理審定簽字→轉資料員附原合同存檔。

④外包生產控制

安全員安全、文明施工

生產經理

施工員文明施工、現場增加簽證

經理

預算員限額領料材料會計

經營經理

技術員技術變更

附表

一、設備撥款申請(生產經理填寫)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設備

名稱購買

時間合同

價款已付款根據合同應付違約扣除使用單位負責人簽字經理

簽批

工程名稱及外包方式合同

價款已定工程量或結算總價已付款根據合同應付款違約扣除發(fā)票是否已開

材料

會計

生產

經理經營經理經理

注:包清工及包清工附材工程須材料會計簽字,以確定有無超領,如有材料會計應計算出額度,附于此表下方。

三、 合同評審表

外攬合同評審表

工程名稱

評審時間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評審人評審內容

意見簽字

預算員工程量是否無誤

技術員對本工程在技術上公司是否有能力施工

財務科付款是否合理

采購員材料是否能達到要求

生產經理工期、安全、設備、文明施工是否能達到合同要求

經營經理合同價款是否合理

經理綜合評審

外包合同評審表

工程名稱

評審時間

外包單位

合同編號

評審人評審內容

意見簽字

預算員工程量是否無誤

財務科付款是否合理,發(fā)票形式是否合理

生產經理外包隊伍是否有能力施工

經營經理價款是否合理

經理綜合評審

設備評審表

設備名稱評審時間

供貨單位

評審內容簽字

價格是否合理,性能是否達到要求財務:

生產經理:

經營經理:

經理:

第13篇 展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展覽工程公司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的管理:

1.部門對外簽定經濟合同、協(xié)議,必須取得法人代表的授權, 憑合同審批單報財務部門審核備案,并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2.對外簽定的一切合同文本(包括協(xié)議等),由公司統(tǒng)一制定。合同文本由財務部門負責保管,業(yè)務人員需按照發(fā)票領用手續(xù)辦理領用;

3.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如有變更或解除,經辦人員應寫出書面說明,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報財務部門備案;

4.合同編號:所有的合同簽定后,由財務部門進行編號,包括年份、部門、項目編號等。

二.所有的項目都需要立項:

1.項目合同一旦簽定,應立即將合同和項目支出預算表交到財務部門統(tǒng)一編號并存檔;

2.財務部門將收到的項目要覽表和支出預算表輸入電腦,以便報銷時使用;

3.項目沒有立項,不得有支出;沒有項目經理簽字,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三.項目借款、項目費用報銷程序,執(zhí)行《第一章報銷審批權限和程序》的規(guī)定;

四.財務部門在日常核算過程中,項目收支均按項目合同編號進行制證及錄入計算機,以便對項目進行日常的考核;

五.對項目執(zhí)行中采取減免、折扣的優(yōu)惠措施及權限,執(zhí)行公司的專門規(guī)定。

六.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部門。

第14篇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酒店的合同管理,保證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能依法進行,維護國家利益和酒店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合同管理工作由財務部經理負責。

3、 合同管理人員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專業(yè)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獲得結業(yè)證書者方能擔任。

4、 財務部是酒店的合同管理部門,其職責:

(1) 負責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 設立合同匯總的臺賬,負責酒店對外簽訂合同的管理。

⑶ 檢查各部門訂立和履行合同的情況,并進行匯總作出統(tǒng)計報表。

(4) 制定有關的合同管理辦法,組織各部門學習合同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

(2) 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審查與企業(yè)經濟效益和市場關系較大的合同,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以及訴訟等活動。

⑶ 合同管理人員對于合同履行中的重大問題有權向部門經理、財務經理、總經理反映,甚至越級反映。

5、 酒店對外的一切合同,必須加蓋酒店合同專用章,各部門不得以部門公章對外簽訂合同。

6、 對外簽約各種合同必須是酒店總經理或總經理給予授權的各部門經理,未經總經理正式授權者不得對外簽訂合同。

7、 合同草簽階段填寫合同審查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連同合同文本一并交送財務部審查,財務部經理在三天之內進行計劃、財務等方面的審查,并簽署意見報送總經理審批后執(zhí)行。

8、 凡涉及酒店的對外投資、承包經營、租賃、涉外業(yè)務、原材料購銷、基建項目等合同,均由酒店財務部經理報總經理批準方為有效。其他合同在總經理授權的范圍內由部門經理簽署。

9、 簽訂經濟合同必須條款齊全,責任明確,字跡清楚,在合同內容上應寫明標的數量、質量和驗收方法、價款或酬金、結算方式、包裝要求、履行期限、交貨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以及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其他條款等。

10、 簽訂合同時對對方履行的能力(包括資信資格)不明的,除要求其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外,還應要求對方出示工商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審查其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要求提供銀行資信證明或擔保,擔保者必須是能夠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11、 合同以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前,合同承辦人應對合同進行反復審查,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合同審查的主要內容:

(1) 合同的對方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同對方是否具備履約能力。

(2) 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和政策規(guī)定。

⑶ 合同是否超越企業(yè)經營范圍和授權代表的委托權限。

(4) 合同條款是否完整,文字是否正確,簽約手續(xù)是否完備。

(5) 按規(guī)定需要辦理公證、鑒證、登記或者審核批準的是否完成這些法定手續(xù)。

12、 合同簽訂并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嚴格執(zhí)行確保酒店信譽,酒店實行合同履行情況網絡管理,每一個編號合同的履行部門、履行期限、履行內容、履行要求全面進入網絡系統(tǒng)。

13、 涉及酒店付款的合同,應于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之日前一周,由有關部門通知財務部,以便及時籌措資金按時付款。

14、 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轉讓或解除合同,但依照合性質,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不得變更、轉讓的不得變更、轉讓,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轉讓、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照其規(guī)定,凡要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按法定程序簽訂新的書面協(xié)議,在雙方沒有達成新的協(xié)議以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5、 合同承辦人員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正式文件、信件、電報應及時告知財務部以書面作出明確答復,對方以電話、口頭通知,不能作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依據。

16、 酒店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在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原合同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按合同規(guī)定或約定辦理。

17、 合同正本應由財務部負責保管,副本交總經辦,復印件分送有關部門。

18、 各類合同都必須建立臺帳登記,臺帳要能全面反映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爭議解決處理等情況。

19、 有關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的往來函電、信件均應妥善保管,合同承辦人員在收到對方有關函電信件后,應及時在合同副本和臺帳上作好記錄,以便查考,并在函電信件上簽注處理意見后歸檔。酒店就合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而撰發(fā)的函電均應留底,有關合同的函件一律掛號發(fā)出,掛號信存根一并歸檔。

20、 合同執(zhí)行完畢,應由合同承辦人員、部門經理或酒店財務部經理認可。

21、 對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時分類、整理、立卷、裝訂歸檔,以便隨時查閱,

第15篇 h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勞動合同,保護公司與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釋義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勞動合同書是處理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的重要法律依據。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本制度中所稱的勞動合同書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頒布的依法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因培訓學習而簽訂的服務期協(xié)議及競業(yè)協(xié)議及其它基于崗位不同而簽訂的各類協(xié)議或承諾書、責任書等。

第四條 勞動合同管理主管部門及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擬訂集團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和《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

2、制訂與勞動合同相配套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辦理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和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訂立(含續(xù)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xù);

4、按規(guī)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xù);

5、檢查指導子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協(xié)助子公司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6、遇重大勞動爭議,向上級領導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7、保管集團公司本部員工及子公司負責人的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xù)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二、子公司辦公室:

1、辦理本公司員工勞動合同訂立(含續(xù)簽)、變更、解除和終止手續(xù);

2、按規(guī)定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手續(xù);

3、負責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處理勞動合同爭議;

4、遇重大勞動爭議,及時上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5、保管本公司員工(公司負責人除外)勞動合同文本及與簽訂(含續(xù)簽)、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有關的文件。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基本規(guī)范

第五條《勞動合同書》文本管理

一、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統(tǒng)一使用集團公司正式頒布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特殊情況需使用別的勞動合同文本須報請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簽訂。不得擅自擬訂或使用已廢止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勞動合同書》標準文本,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法擬訂或修訂,經集團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報請集團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并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后正式頒布執(zhí)行。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及試用期的確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期限,原則上經營、管理崗位,中高級銷售、服務顧問和技師,中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為三年,;其他崗位人員為兩年,第三次(第二次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期限需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

二、新入職員工試用期原則上根據合同期限長短確定: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試用期為三至六個月。

三、子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根據本公司崗位設置、崗位重要性、人才市場供需等實際情況決定各崗位第一、二次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 集團所有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簽訂勞動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親自簽字的,可委托公司負責人代簽。未經書面授權,私自以公司名義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一律無效;因代簽無效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代簽人負責賠償。

第九條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一式兩份,公司及員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壓或代為保管應由員工自行保管的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應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按集團公司《檔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勞動合同書》及其相關文件:

一、建立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匯總表(電子檔)(附件二)。

二、《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培訓協(xié)議;

2、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

3、崗位職任書;

4、個人月度績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評估表。

5、違約或違紀記錄;

6、其他專項協(xié)議;

第十一條集團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集團內法人單位之間調動(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異動審批手續(xù),無經濟賠償金,并與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訂立勞動合同作業(yè)規(guī)范:

一、訂立勞動合同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1、合同訂立前,雙方應就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條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進行充分協(xié)商,新簽約人員應按本制度第六條規(guī)定協(xié)商試用期限。公司應向擬簽約員工告知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等和與其工作有關的情況。

2、合同訂立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負責對被錄用員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戶口、房產證等)、年齡、住址、健康狀況、學歷證書、專業(yè)知識和工作技能相關資格證書、與原單位解約證明等與應聘工作有關的情況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重要崗位應要求員工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的相關證明材料等。對提供資料不真實者不予簽訂勞動合同。

3、根據本公司的實際,協(xié)商約定服務期和保守商業(yè)秘密和競業(yè)限制等其他條款,并約定,違約所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①服務期是指公司對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員工,如出資招聘、出資培訓或提供出國考察、住房補貼等特殊待遇的,約定三至五年的服務期。員工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遵守服務期限約定,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②保守秘密或競業(yè)限制是指公司對必須保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約定保密責任。

二、合同填寫規(guī)范:

1、簽約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協(xié)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2、合同中空白之處內容的填寫應符合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一致后再填入相關內容。所填內容不得涂改。不得隱瞞或欺騙。

3、《勞動合同書》相關內容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晰,用詞準確,對不用之處或空格應寫無或用粗實線劃去。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與變更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雙方均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第十四條公司和員工如認為有必要,經協(xié)商一致可以對原訂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如協(xié)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及變更規(guī)范

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管理臺帳,記錄公司勞動用工狀況及員工履約的基本情況,反映勞動關系變化,保證實行動態(tài)管理。對違規(guī)情況及時糾正并以書面方式記錄,列入相關檔案。

二、合同內容發(fā)生變更時,應以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由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司持有的應隨原合同一起存檔。

第五章 勞動合同續(xù)簽規(guī)范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同意與員工續(xù)簽勞動合同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將《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征詢單》(附件三)送達員工,經協(xié)商同意辦理續(xù)簽手續(xù)。

第十七條續(xù)簽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書面了解員工本人及所在部門意向。

二、員工本人同意續(xù)簽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結合員工工作部門意見及日??己饲闆r報呈分管領導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

三、經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續(xù)簽的,辦理續(xù)簽勞動合同,雙方蓋章簽字。

四、公司負責人審批不再續(xù)簽的,給予書面通知。

五、續(xù)簽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 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第十八條協(xié)商解除。公司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書》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時,簽約雙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出現勞動合同約定或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主體資格喪失或在客觀上已無法履行合同的幾種情形,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作業(yè)規(guī)范

一、公司因員工的非過失原因(停工醫(yī)療期滿、無法勝任工作)和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決定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公司與員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并按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

二、被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在按照公司規(guī)定辦理離職手續(xù)后,由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員工離職證明》(見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 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員工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或合同期滿員工方不愿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按雙方合同約定及集團公司《離職管理制度》執(zhí)行。對涉及服務期及競業(yè)限制的人員,按勞動合同、服務期協(xié)議、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追究其違約責任及經濟賠償。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公司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勞動合同的相關約定及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對員工予以經濟補償。

合同制度15篇

合同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到企業(yè)運營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起草、審批、執(zhí)行、變更、終止和糾紛處理等。這一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在合法合規(guī)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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