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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事故分類:將安全事故分為重大、較大、一般和輕微四個等級,依據(jù)事故的嚴重程度進行區(qū)分。
2. 責任主體確定:明確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各自的安全職責,確定事故責任主體。
3. 責任追究程序:制定事故報告、調查、認定、處理和整改等一系列流程。
4. 責任處罰措施:根據(jù)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警告、記過、降級、解聘等處罰。
5. 教育與預防機制:通過安全教育、演練和隱患排查,提升校園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內容是什么
該制度詳細規(guī)定了各類安全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事故發(fā)生后,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專門的事故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將依據(jù)事實、法規(guī)和學校規(guī)章制度,對責任人進行公正公平的認定。對于輕微事故,可能采取口頭警告;而對于重大事故,可能涉及法律責任,需要配合司法機關處理。制度強調預防為主,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演練,以提高全體成員的安全素質。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
1. 事故分級與責任劃分:明確各類事故的嚴重性,確保處理措施與事故嚴重程度相匹配。
2. 公正的事故調查:保證事故調查的客觀公正,防止人為干預。
3. 責任人的處罰:通過嚴厲的處罰措施,警示所有人重視校園安全。
4. 預防機制的建立:通過教育和預防措施,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存在的問題
盡管制度相對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 實施效果的監(jiān)測與評估不足:缺乏對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定期評估,可能導致制度執(zhí)行力度不夠。
2. 應急預案的靈活性:面對突發(fā)事件,預案可能無法完全適應實際情況,需要進一步細化和靈活調整。
3. 家長參與度:家長在安全責任中的角色需要進一步明確,提高其參與度和責任意識。
4. 法律法規(guī)的更新:隨著法律法規(guī)的變動,制度應及時更新,確保合規(guī)性。
以上就是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制度的基本內容及其重點,同時也揭示了一些待解決的問題。作為管理者,我們需要不斷審視和完善這一制度,以確保校園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制度范文
第1篇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制度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做到責任事故處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據(jù)有《長春市教育系統(tǒng)安全責任事前追究暫行規(guī)定》和《長春市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追究原則:
1、領導:誰主管誰負責;
2、班主任:誰當班誰負責
3、教職工:有工作崗位就有安全責任;
4、上課:誰上課誰負責;
5、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6、值周領導及教師責任區(qū):屬地管理,全面負責。
二、責任事故處理程序:
1、同班內學生一般學生傷害事故,由班主任會同少先隊協(xié)調處理;
2、異班(級)間一般學生傷害事故,由各部負責人會同少先隊、教務處協(xié)調處理;
3、學生傷害事故,影響大、矛盾尖銳或學生群傷、死亡或學校財物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上報相關部門,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協(xié)調處理;重特大事故移交司法部門,學校配合處理;
4、行風責任由學校行政處理。
三、責任追究制: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1、行風責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學生和家長代購、推銷學習用具、教輔資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險等或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2)私自收費辦班、補課;隨意調課、提前或滯后放學、私自放假等造成傷害事故或不良影響。
(3)在對學生管理中,有過激言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有家長反映。
(4)在與家長交換意見時,語言過激,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反映到學校,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
(5)在與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關系發(fā)生口角或動手,造成不良影響。
(6)酒后上課,上課期間隨意接聽電話。
(7)煽動、鼓惑他人、聚眾滋事。
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造成學校聲譽和經濟損失,視其情節(jié)輕重,經學校研究,給予通報批評,承擔經濟責任或經濟處罰,年內不評優(yōu)選先,實行工作崗位調整;報上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安全責任追究制:
(1)全體教職工應自覺保護自己和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發(fā)現(xiàn)有損害學?;驇熒松碡斘镄袨槎患皶r報告、制止或逃離現(xiàn)場,造成或擴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
(2)崗位責任人(班主任、上課教師、值日教師等)擅離崗位、私自調課、私自放假、提前或延后放學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導致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等責任事件。
(3)教職工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傷害的。
(4)沒有嚴格執(zhí)行學生課前出勤清查制度。任課教師應及時發(fā)現(xiàn)缺課、逃課學生,沒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教務處,班主任沒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教務處沒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導致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的。
(5)后勤、各辦公室、功能室負責人應及時檢查電路、水電設施等安全,對有安全隱患的設備、線路、電器沒有及時維修或沒被檢查到造成安全事故的。
(6)實驗室的危險物品,保管人員沒有妥善保管,丟失或被盜而造成傷害事故的。
(7)教職工,尤其是班主任應隨時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如遇學生中出現(xiàn)各類傳染病,集體發(fā)熱等病癥,沒有及時報告和采取控制措施導致事態(tài)擴大的。
(8)體育課、課外活動、學生實驗操作等實踐性較強的各類活動,有關老師沒有事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不注意學生動向而引發(fā)人身傷害的。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9)教師在保管、使用學校物品、設備(如圖書、音像設備、教學用具、體音美器材、影音設備等)時均應確保財產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敗而引起財產設備的遺失、損壞的。
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由此造成學校聲譽、財物和師生人身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經學校研究,給予通報批評、按責任劃分追究相關責任人相應比例的經濟責任、年內不評優(yōu)選先、實行工作崗位調整;情節(jié)嚴重的年內不予考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校園機動車安全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本校大小汽車每天應進庫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6、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fā)生火災事故。
第3篇 校園安全檢查制度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級,各科室在每天放學后,必須安排專人對所分管的教室、辦公室、各專用教室進行檢查,檢查項目包括電器設備是否斷電,用水設備是否關好,門窗是否鎖好。
校內防護設施檢查每周檢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學生外出乘坐車輛一定要符合安全標準,要對學生進行安全乘車教育。教育學生乘車時要注意觀察車況是否良好,乘員是否超員,司機有無駕照,司機有無飲酒。
三、飲食衛(wèi)生安全
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爛、過期的食品。搞好個人衛(wèi)生,嚴防病從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學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每兩周檢查一次,包括用火、用電、消防器材等。
五、體育設施安全
由體育教師負責檢查,每周至少檢查一次,主要檢查體育活動所用器材設備是否合乎安全標準。
各班級要樹立強烈的憂患意識,定期對所分管的項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及時糾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堅決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第4篇 _小學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長江路第一小學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tǒng)一到學??倓仗庌k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wèi)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fā)出門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qū)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5篇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儒里中學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入學校的人員,必須持有本校的學生胸卡、工作證、聽課證或者學校頒發(fā)的其他進入學校的證章、證件。未持有規(guī)定的證章、證件的人員進入學校應當向門衛(wèi)登記、經許可后方可進入學校。
二、在校園內,對沒有證件又需查詢或可疑人員,師生員工或護校人員都有權查詢,被查人員須接受查詢,如實講清情況。
三、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欄桿、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嚴禁用氣槍獵物,嚴禁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偷竊、流氓、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的行為。
四、未經校領導和保衛(wèi)部門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在校園內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經同意者必須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在指定地點營業(yè)。
五、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guī)章制度。諸如:門衛(wèi)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用火、用氣、危險物品管理、車輛管理等。愛護公私財物。
六、告示、通知、啟事、廣告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fā)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嚴禁張貼、散發(fā)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損害國家利益或者侮辱誹謗他人的公開張貼物、宣傳品和印刷品。嚴禁在宣傳布告欄內亂寫,嚴禁張貼大、小字報。違者要嚴肅查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據(jù)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生活和其他活動。
八、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yè)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舞會、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演講、交流、體育、競賽等活動。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_、講演、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規(guī)、規(guī)章,不得反對我國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傳封建迷信,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干擾學校的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損害國家財產和其他公民的權利。
九、師生員工組織社會團體,應當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成立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應當在成立前由其組織者報請學校有關機構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成立和開展活動。校內非社會團體的組織和校內報刊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貫徹我國的教育方針和遵守學校的制度,接受學校的管理,不得進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十、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_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嚴禁在實驗室及辦公場所舉辦文娛活動。
十一、夜間超過二十三時三十分進出校門者,必須憑證件登記備查。
十二、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
十三、巡邏值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大膽處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保衛(wèi)部門和主管校長匯報,并做好巡邏執(zhí)勤記錄。
十四、應明確值班人員,切實履行交接班手續(xù)。值班員的主要任務是做好以防火、防盜為重點的“四防”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在校內失竊者,應及時向保衛(wèi)部門報告,拾物者應將拾到物品及時交保衛(wèi)部門處理。
十六、違反以上各條之一者,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十七、對維護學校安全工作做出貢獻者給予表揚,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鎮(zhèn)江市儒里中學
第6篇 s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障師生們的人身安全,安全隱患排查是十分有必要的。以下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明確責任,細化分工,保證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建立由保衛(wèi)科、總務科、學生科等組成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抽調專人定期對校園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校園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校園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校園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一定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責任,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校園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校園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表。
要害部門管理規(guī)程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訓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務室、學生餐廳、學生公寓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yǎng)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guī)定存放的數(shù)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六、學校治安管理人員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jié)假日增加檢查次數(shù),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tài),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guī)范和完善學校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校園安定穩(wěn)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圍的認定
1、各種政治性事端,各種非法聚會、_、_、_、_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故。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xiàn)象。
6、失竊、盜竊現(xiàn)象、師生起哄現(xiàn)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fā)的影響校園安定穩(wěn)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wèi)、就業(yè)等工作不滿而引發(fā)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校園安定穩(wěn)定的其它因素。
9、學生出走、失蹤、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未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未按期歸校的現(xiàn)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tài)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現(xiàn)象等。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校園安定穩(wěn)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重要信息,必須做到發(fā)生或發(fā)現(xiàn)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tài)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情況要及時續(xù)報。
2、對重要信息,必須全程、準確匯報,出現(xiàn)漏報、遲報、瞞報等現(xiàn)象,視情節(jié)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3、實行信息報送責任制。學校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責任人,學校校長為學校信息報送責任人。辦公室秘書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4、在一般情況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也可以先越級匯報。
5、學生工作系統(tǒng)方面,堅持建立班級信息員(優(yōu)秀班干部)——班主任——學生科——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學校教職員工方面,堅持建立教師骨干(教師黨員)——科室負責人——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通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wǎng)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訊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tài),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維穩(wěn)要求及時上報維穩(wěn)信息,確保我校校園的和諧平安。
教室規(guī)則
一、上課鈴響應立即進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課所有用具準備好,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因故遲到、早退者要報告老師,經允許才準進入教室或離開教室。
二、上課由班長或副班長向老師報告出勤情況。
三、上課時服裝必須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褲上課),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聽課要專心,老師提問題時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課應在教室或圖書館(要報告副班長)學習、保持肅靜,不得吵鬧喧嘩影響他人學習,不得離校外出。
五、輪流值日,必須每天下午下課時打掃教室、走廓衛(wèi)生、清倒垃圾、擺齊桌椅,保持室內外整潔;值日生要負責熄燈、鎖門。
六、愛護室內一切設備,損壞時一律按價賠償。
圖書館、閱覽室管理規(guī)定
一、圖書館規(guī)則
1、本館只為本學校師生服務。
2、凡進本館的人員都要自覺遵守本館一切規(guī)章制度,保持安靜,愛護公物,講究衛(wèi)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違者按規(guī)定罰款。
3、借、還書一律憑本人借書證辦理手續(xù)。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書證要保管好,如有遺失,不再補。
4、讀者憑工作證或學生證領取借書證。學生借書證每個限借圖書三本;教工借書證每個限借十本。
5、借書期限,學生借每冊定半個月,逾期不還者,每冊逾期一天罰款2角。教工半年清還圖書一次。
6、圖書未經辦理借閱手續(xù),不得擅自攜帶出館外。
7、珍藏本對讀者實行有償服務,工具書、合訂本雜志。報紙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參閱,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借者,須經館長批準。
8、借書時,讀者應當面檢查圖書,如發(fā)現(xiàn)有污損,殘缺等情況,須立即向管理員聲明,加蓋印證。
9、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涂改、圈點,批注和割竅等,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guī)章制度賠償,情節(jié)嚴重者,報有關部門處理。
10、要辦理離校手續(xù)的讀者(包括教工),應將所借的圖書及借書證清還本館,否則,不予簽蓋離校證明。
二、閱覽室規(guī)則
1、持閱覽證方許入本室。
2、為了保持室內整潔,肅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食物入室。
3、閱覽室中所陳列的圖書,報刊概不外借。
4、閱覽室書刊不得污損,割壞。如有污損,割竅須負責賠償。
5、愛護圖書,閱覽后須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外。
6、進室閱覽者,帶來的書刊,書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帶入室,須存放在指定地方,離室時自行取回。
三、圖書遺失賠償規(guī)定
1、丟失圖書,按原價4倍賠款。
2、多卷冊圖書丟失其中一卷(冊),按全套(部)書價賠款。
第7篇 平安校園教師送路隊安全工作制度
放學、教師送路隊安全工作制度
生命尊貴,安全為天。為更好地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切實做好我校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工作,力爭永遠實現(xiàn)零事故零損傷零損失,特制定我校小學生放學路隊教師送路隊安全制度如下:
一、凡我校教師、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安全工作條例和安全制度,違規(guī)者按照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理。
二、我校嚴格實行小學生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和教師送學生過馬路制度。
三、小學生從入學起或在開學的第一天,班主任要結合實際,如考慮學生家庭與學校距離等因素,除要求一二年級家長接送學生到校外,還要精心編排好學生的路隊;并選拔好路隊長。
四、班主任要利用班隊會,認真做好學生路隊放學、交通安全教育和路隊行走、過馬路等安全注意事項,并要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將一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
五、每日每次放學時,班主任教師必須及時在本班教室外或者校園中快速有效地組織學生站好路隊,并認真清點學生人數(shù),強調交通安全,發(fā)現(xiàn)和排除存在隱患,方可放學。
六、小學生路隊放學要嚴格執(zhí)行整齊排隊,行進整齊,不追逐,不打鬧,不嬉戲,不搭背。
七、班主任應走在路隊前面或中間進行領隊管理。
八、在過馬路時,班主任必須讓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確保無車輛、無安全隱患后,集體走人行橫道,有順序地迅速安全通過馬路。
九、參加興趣小組和其它訓練活動的學生,活動完畢組織教師必須認真安排學生迅速回班內集體整隊執(zhí)行路隊放學制度。
十、我校全體教師必須每日認真做好自身的安全過馬路工作,切實保護自己,保衛(wèi)學生,杜絕任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特別強調:冬天路滑,下午5點以前要求全部集體站隊放學,任何人教室里不準留學生,誰留學生誰負全責。
第8篇 職業(yè)學院校園安全巡查檢查制度范本
為更好貫徹落實關于學校綜合治理、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實施意見精神,確保學校安全、穩(wěn)定,保證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牢固樹立學校教育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承擔教學管理和保護師生平安的責任,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效的開展,制定學校安全工作巡查檢查制度。
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檢查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傳媒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經常組織有關人員排查校園安全隱患,并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校園安全和校園周邊環(huán)境秩序良好。
四、學??倓仗幎ㄆ趯κ程谩⑸痰赀M行檢查,嚴格進貨渠道,保證商品質量,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嚴格餐具消毒制度,預防各類傳染病的發(fā)生,阻截病從口入。
五、學校每學期全面進行安全隱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礎上,強化整改措施,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
六、各班級每學期進行一至二次班級安全隱患的排查,舉行一次安全主題班會,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防范能力,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
七、學校設立安全督查隊,每天加強校園內部的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
八、學校成立以各班級生活委員為主的安全員,重點加強班級內部安全督導工作,營造安全的小環(huán)境。
九、體育教師加強體育課的安全教育,認真檢查場地器材,加強保護工作,平安的上好每節(jié)課。
十、學校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對損壞和過期的滅火器進行維修和更換,確保關鍵時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務處加強實驗室的安全檢查工作,嚴格實驗操作規(guī)程,加強危險藥品管理,保證學生實驗課不出現(xiàn)意外傷害事故。
第9篇 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
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fā)生
火災事故。
第10篇 鎮(zhèn)中心小學安全文明校園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泥城鎮(zhèn)中心小學安全文明校園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依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校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泥
小安全文明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1、學校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應該做到:工
作思路清晰,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定期召開安全文明校園領導小組會議
,商討布置相關工作。
一旦發(fā)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相關管理責任的,由上級主管部分視
情節(jié)輕重作出相應的處分;校內作適當?shù)慕洕幜P,玩忽職守,情節(jié)嚴重的,依
法擔負刑事責任。
2、學校到校長為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全校的校園安全文明工作。應該
做到:工作重視,管理規(guī)范,督促各部分負責人做好相關工作,定期檢查反饋、
整改,并時常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校園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性。
一旦發(fā)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的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
會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玩忽職守,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擔
負刑事責任。
3、學校德育處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學生的行為規(guī)范教育,行偏生幫差工作,校
內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文明教育宣傳,常見病和其它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等。應該
做到: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檢查、反饋、整改。一旦發(fā)生校園安全文明方
面事故,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相應的行
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玩忽職守,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4、學??倓仗庁撠熗荆唧w負責學生的食品,飲水衛(wèi)生,學校體育設施和其
它硬件的安全,學校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校辦廠的安全等相關工作,應該做到
:工作重視,思路清晰,責任明確,定期進行檢查,反饋和整改。
一旦發(fā)生校園安全文明方面事故的,確應擔負相關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
會視情節(jié)輕重作出相應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玩忽職守,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擔
負刑事責任。
5、學校相關崗位如門衛(wèi)、食堂負責人、設施維護人員、實驗室管理員、各年級
組長、教務處負責青保的同志等,應該嚴格遵照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相應的安
全文明工作,經常檢查管轄區(qū)內的設施,操作流程,學生身體情況等,及時向主
管部門反映情況,上報一切事故隱患。
一旦發(fā)生事故,確應擔負管理責任的,由學校校務委員會視情節(jié)輕重作相應的行
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玩忽職守,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擔負刑事責任。
泥城鎮(zhèn)中心小學
第11篇 校園安全值班制度范本
1、建立校園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領導帶班,若干名保衛(wèi)人員值班,加強校園安全保衛(wèi),妥善處置校園和師生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2、值班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對校園內部各部位,尤其是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巡查,對涉及師生健康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采取積極預防措施,及時排查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制止教育教學活動中的不安全行為,及時提醒有關部門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強節(jié)假日、重要慶典日、政治敏感時期及日常夜間值班力量,增加巡邏檢查次數(shù),嚴防各類針對師生和學校的不法侵害事件發(fā)生。
4、校園安全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巡查制,值班時間內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值班巡查職責,在時間上不留空白,區(qū)域上不留盲點,全方位落實人防措施。
5、開展對值班人員的安全防范知識培訓,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增長安全防范知識,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事件的能力。
6、保證值班人員通信暢通,遇有緊急情況能及時向帶班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
7、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和時間,處理好校園安全值班與日常工作的關系,保障值班人員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員和臨時工值班,原則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間值班。
第12篇 某校園行車安全制度
篇一:小學校園行車安全責任書
安全工作人命關天,責任重于泰山。學校安全工作事關社會穩(wěn)定和學校的教育教學秩序。為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強化學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杜絕惡性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學校需與將車輛停放校內的教職工簽訂安全責任書,在其車輛進出校園時必須遵守執(zhí)行。
一、本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需進出校園時,須持行駛證到學校安保處登記,辦理《幸福街小學車輛出入證》,出入校園時將此證放在前擋風玻璃處以便查驗。
二、經常開車上下班的教職工可申請長期固定停車位,所有車輛必須在劃定的停車區(qū)停放,不得隨意停放。
三、車輛進入校園時必須限速在每小時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與行人搶道,學生在校園內集體活動時,機動車輛不得駛入。
四、嚴禁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將車交由無駕駛證者駕駛,摩托車在校內禁止搭人。校內禁鳴喇叭。
五、對違反協(xié)議經警告不改的車主,學校將收回《車輛出入證》,拒絕該車入校。
六、教師開車進出校園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教師個人負責。
七、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學校交通安全主要責任人:教師簽名:
年月日
附:
篇二:校園行車安全制度
為維護校園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校園內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作如下規(guī)定。
1、本校教職員工的車輛進入校園必須到指定地點停車,嚴禁亂停亂放,應盡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期駕駛機動車出入校園。
2、外來車輛需駛入校區(qū)時,應征得門衛(wèi)同意并服從管理,在指定地點內停放。未經許可,出租車、三輪摩托車等營運機動車輛,一律不得在教學區(qū)內行駛。教學區(qū)內的主干道和學生運動場地內,禁止一切車輛停放。
3、家長的接送車輛應按照學校規(guī)定在指定地點停放等候,非雨雪天一律不得進入校園。雨雪天時允許家長的非機動接送車輛有序、緩慢進入校園接送。
4、車輛進入校園必須緩慢行駛,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要保證絕對安全。禁止在校園內試車或者練習,在校內行車、倒車要慢速行駛。
5、停放在校園內的車輛啟動前應確保汽車前后無學生時才能啟動;行駛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周遍情況,轉彎處時速不超過5公里/小時。
__小學
20__年3月
第13篇 校園出操安全制度
1、做操應由班主任跟班,學校值周老師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_、做操的紀律。
2、學校_、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按學校規(guī)定線路行進,由班主任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fā)生。
3、學校_、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_、做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jiān)控,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第14篇 校園校舍安全制度
1、學校配備專職或兼職校舍管理員一名,負責對校舍安全方面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向學校分管園長報告。
2、校舍設施要求避雷設施完好,發(fā)現(xiàn)損壞要及時修復,定期請有關部門做好檢測。
3、門窗開啟靈活,不松動,不腐朽。玻璃物件齊全,油灰飽滿不松動,維護及時。
4、平房使用以上,樓房使用15年以上,邀請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進行質量鑒定,鑒定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
5、學校要在已發(fā)生危險的地方或設施前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預防事故發(fā)生。
6、學校校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普查和鑒定,發(fā)現(xiàn)已壞校舍要及時上報,并迅速請有資質部門進行安全鑒定,,依據(jù)鑒定報告處理意見進行整改,否則不得使用。學校嚴禁使用危房,c級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規(guī)定進行處理。
7、學校的避雷設備要齊全完好.
第15篇 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是學生密集、學生活動的公共場所,為了全校師生的安全,防止車輛進出學校造成安全事故,經學校研究決定,對進出校園的車輛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jù)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校園內職工車輛規(guī)定
1、教職工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
2、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或在校內行駛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3、學校上課期間在校內行駛的車輛不得鳴笛。
4、課間期間機動車輛不得在校內行駛(學校公車有緊急會議例外)。
5、上下學、課間學生較多時,在校園內使用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教職工,要慢行或推行。
6、 嚴禁教職工酒后在校內開車,必須遵守交通法規(guī)。
7、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在規(guī)定的區(qū)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帶,防止車輛自動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8、 學校教職工的機動車輛,自己應妥善保管,嚴防盜竊事故發(fā)生。
二、外來車輛的管理規(guī)定
1、嚴禁報廢車、無牌無證車進入校園。
2、接送學生的家長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3、嚴禁營運性質的出租車、摩托車、三輪車、大貨車進入校園。
4、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進校,須經門衛(wèi)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校。
5、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應自覺接受門衛(wèi)值班人員的查詢;進校后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車輛必須停放在停車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車輛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6、來校參加文體、教育教學等活動的車輛,誰組織誰負責安全。
7、凡遇下課、放學等學生出入高峰期,外來車輛必須自覺停車,待學生疏散完后,方可繼續(xù)行駛。
第16篇 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范本
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各校區(qū)及相關人員在校園安全中應負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集團總校長對所有校區(qū)的安全負總責;各校區(qū)校長對本校區(qū)的安全負全責,各部門對自己分管的部門負責,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二條嚴防下列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火災事故;
(二)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三)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五)學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
(六)學生出走、失蹤;
(七)學校財物被盜;
(八)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條各校區(qū)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盡力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啟動《寧??h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fā)事件處理工作規(guī)程》。
第四條各校區(qū)要依照“防范為主”的方針,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經常督促,對重點部位、場所要重點防范,一經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即組織力量予以排除。
第五條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執(zhí)行《寧??h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學生集體外出制度》,帶隊老師要全程跟蹤,嚴防事故發(fā)生。
第六條發(fā)生安全事故立即報告,不得謊報、隱報、漏報或延報,并應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對隱報、謊報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由此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任何部門和個人均有責任向學校報告安全事故隱患,有權舉報違反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第八條對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學校安全綜治有關規(guī)定,事故、事件不斷發(fā)生的校區(qū)、部門,集團將給予嚴厲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九條對發(fā)生重大刑事案件,損失較大金額財物,造成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及發(fā)生集體_、非法_、罷課、罷教、罷餐行為的部門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不得參加各類評比、獎勵、晉職、晉級等。
第十條經檢查發(fā)現(xiàn)違反學校安全綜治規(guī)定,提出整改仍遲遲不落實,以至發(fā)生重大案件的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以行政或經濟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7篇 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為加強學校(指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yè)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及各類民辦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jù)國家十部委《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在全省中小學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和諧校園的意見》、__市人民政府《__市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規(guī)定》,結合我市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考核
(一)考核對象。各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含高新區(qū)、文昌湖區(qū)地事局),市教育局直屬各單位。
(二)考核周期。以年度為單位,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教育局于次年1月份對考核對象進行上年度工作考核。
(三)考核內容。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對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1)執(zhí)行;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考核嚴格按照《__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細則》(附件2)執(zhí)行。
(四)考核方法。考核時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和工作記錄,深入學校檢查校園安全設施及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同時,市教育局將對各被考核對象進行不定期的明察暗訪,檢查結果列入年度考核。
(五)其他要求??己藢ο笠皶r總結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安全工作宣傳,按要求報送有關材料。
二、“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
(一)創(chuàng)建范圍。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學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區(qū)縣級四級,創(chuàng)建活動以區(qū)縣為主。
(二)評估周期。以學年為單位,每學年評估一次。
(三)評估標準。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參照《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進行。
(四)評估原則。“平安和諧校園”評估工作堅持“以評促建、以評促改、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強化過程性指導,提倡學校管理人員、教師、學生及家長全員參與。
(五)評估辦法。自評達到標準的區(qū)縣學校向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評估申請,區(qū)縣進行初評,在確認為區(qū)縣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基礎上擇優(yōu)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自評達到標準的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向市教育局提出評估申請,市教育局進行評審,通過者確認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區(qū)縣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于每年8月底前向市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在初步審查基礎上確定評估指標,于9月份組織評估驗收。驗收按照評估標準采取聽匯報、座談、查資料、問卷調查、實地考察等方式進行。
(六)評后管理。“平安和諧校園”實行動態(tài)管理,有效期5年。有效期期滿前三個月,學校應主動申請復評。經復評合格的學校,可保留原稱號;復評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通報并下達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其稱號。被評為“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如進行改建、擴建、校區(qū)遷移及學校合并應按復評程序進行復評,學校未提出復評申請或復評未通過的,稱號自然取消。實行“平安和諧校園”隨訪制度。市教育局對“平安和諧校園”命名學校進行不定期隨訪抽查,發(fā)現(xiàn)問題給予通報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滿仍達不到標準或隨訪抽查發(fā)現(xiàn)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撤銷其稱號。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影響惡劣事件的,撤銷其“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三、考核評定
(一)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包括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市教育局直屬單位。“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機構健全,制度完善,組織保障有力。
2.嚴格貫徹落實“一崗雙責”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完備。
3.全面掌握轄區(qū)內學校安全狀況,落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并加強檢查指導。
4.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指導學校有針對性的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5.重視校園安全防控體系建設,“人防、物防、技防”達到有關標準,年度內無安全責任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fā)生。
6.認真完成市教育局部署的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任務,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意見,安全管理工作成績突出。
7.市教育局直屬學校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必須具有“平安和諧校園”稱號。
(二)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評定。“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需具備以下條件:
1.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重視安全工作,有高度的事業(yè)心、責任感。
2.在“平安和諧校園”建設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中發(fā)揮骨干作用,不斷改進管理方式,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所在學校沒有發(fā)生各類安全責任事故。
3.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堅持把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理念貫穿于教育教學工作中,不斷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4.區(qū)縣教育行政部門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區(qū)縣校園內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安全管理工作人員參評的,本年度本單位必須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且校園消防、宿舍管理、飲食衛(wèi)生、校園保衛(wèi)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一線教師參評的,要具有能夠體現(xiàn)安全教育研究成果的論文或在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征文、案例評選活動中獲獎。
(三) “平安和諧校園”的評定。嚴格按照淄教督字〔2007〕30號文件要求,達到《山東省中小學校“平安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評估方案》規(guī)定標準,并且需具備以下條件:
1.高度重視“平安和諧校園”建設,認真落實責任制,機構健全,制度完善。
2.加大校園安全設施投入,“人防、物防、技防”建設達到有關標準。
3.校園消防、傳染病防控、飲食衛(wèi)生、學生宿舍和接送學生車輛等方面的管理做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
4.加強安全教育,師生的法制觀念和安全防范意識不斷提高,自救自護能力不斷增強。
5.健全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工作體系,每學年組織應急演練不少于2次。
6.認真落實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意見,學校無明顯安全隱患存在。
7.不斷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校園文明程度明顯提高,秩序井然,氛圍和諧。
四、結果使用
(一)被評為年度“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校園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個人”的,市教育局予以表彰。
(二)被評為市級“平安和諧校園”的學校,市教育局予以表彰掛牌,并作為省級、國家級 “平安和諧校園”申報、市級、省級規(guī)范化學校創(chuàng)建及幼兒園升類達標的前置條件。
(三)實行“一票否決”制。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當年內取消評優(yōu)樹先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市級“平安和諧校園”:
1.校園內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
2.出現(xiàn)傳染病爆發(fā)流行或發(fā)生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的。
3.發(fā)生群訪案件并造成惡劣影響的。
4.領導干部違反黨風黨紀,受到紀檢部門查處的。
5.教職工中有傳播邪教、賭博、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
6.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凡學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組織領導
(一)市教育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園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市級“平安和諧校園”評定及市級以上“平安和諧校園”推薦申報工作。
(二)局校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對各單位的考核,參照明察暗訪情況,確定評定結果。
第18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lián)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19篇 學校園林保潔部安全防火制度
學校物業(yè)園林保潔部安全防火制度
1.成立安全防火領導小組,由物業(yè)公司領導擔任組長,負責安全防火的宣傳工作,定期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2.每月進行兩次安全防火檢查,防止火災發(fā)生,做到警鐘常鳴。
3.消防器材放在指定位置,平時任何人不得動用。
4.培訓有關人員使用滅火器,及時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和維修。
5.保潔辦公室內不準吸煙,不準動火。
6.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由專人負責,放在專門的倉庫保管,不與其他物品混放。
7.不得亂接電源和亂拉電線,人走電源關閉。
8.不經批準,不準私自動火。
第20篇 學校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加強校園機動車管理,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環(huán)境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現(xiàn)對出人校園的機動車輛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1.校園場地僅限于學校公務車、教職工私車停放及經學校同意進校的外來辦事人員車輛的臨時停放。
2.開私車進人校園的教職工,要在學校辦公室進行車牌號登記,否則不許進入校園。
3.凡進人校園的機動車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區(qū)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辦理公務的車輛,經主管領導批準,按保安人員的指定區(qū)域停放。安裝有防盜報警裝置的車輛,在校園停放期間應將報警器置于靜音狀態(tài)。
4.全校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時,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臨時性車輛停放。
5.教職工及學校機動車出、人校園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限速5千米/小時,嚴禁鳴號和開啟大燈。在中午和大晚自習放學時,機動車一律延時10分鐘(比照下課時間)出入校門,門衛(wèi)有權對違規(guī)車輛限制通行,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車輛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非學生在校時間,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
7.嚴禁在校園內學車、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和駕駛無合法手續(xù)的車輛;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存放。
8.來校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9.在學生進校期間、廣播操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食堂送貨車輛限制在上午、下午兩個時段出人校園,同時要求進校園車輛限速在20千米/小時。
10.機動車進人校園,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11.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